
輝達行政總裁黃仁勳。(資料圖片)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昨日(15日)表示,經初步調查,輝達(內地稱:英偉達,Nvidia)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輝達收購邁絡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案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輝達實施進一步調查。
輝達就事件回應,在各方面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並將繼續與各相關政府機構通力合作。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輝達違反反壟斷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頁)
輝達在5年前以69億美元(約538億港元)收購以色列網絡互聯產品商邁絡思(Mellanox),當年市監總局批准此收購案,但提出條件,包括向中國市場銷售輝達圖像處理器(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加速器與邁絡思高速網絡互聯設備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搭售;依據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向中國市場繼續供應輝達GPU加速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