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韓虛擬偶像Plave。(IG)
南韓法院裁定了首宗關於虛擬偶像的案件,一名網民因為在社交平台上被指對虛擬偶像組合PLAVE作出誹謗,被法院判罰款50萬韓圜(約2,785.8港元)。
5人虛擬男團PLAVE的經理人公司,在去年向南韓法院採取民事索償,指控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作出貶損團體的發言。訴訟指被告人在2024年7月,針對團體在網上發布了一系列帖文,當中包括一些粗言穢語。而據南韓媒體的報道,有關的帖文中有稱「這些虛擬偶像背後的人,現實可以很醜」以及「散發典型男性的特質」等言論。辯方指,被告的言論只是針對網上的虛擬人物,而不是背後真實的人,故不構成犯罪。
法院在裁決中,否定辯方的說法,指如果一個虛擬人物被廣泛認定可以代表一個現實的實體,這些針對虛擬人物的攻擊就可以延伸到真理的人物。經理人公司向法院提出要求對每位受害人物提出650萬韓圜的賠償,不過法院最終僅判對每個虛擬人物支付10萬韓圜。法院指有關的金額是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及具體影響。PLAVE是在2023年出道的南韓虛擬男團,是目前南韓最成功的虛擬明星。他們的YouTube頻道有超過100萬追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