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2025-09-29 16:06:39

羅冠聰被新加坡拒絕入境 星內政部:不符合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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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正潛逃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被新加坡以不符合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入境。

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正潛逃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被新加坡以不符合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入境。(資料圖片)

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正潛逃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據報前日(27 日)被新加坡拒絕入境。新加坡內政部向當地媒體證實,是以不符合國家利益為由(not be in Singapore’s national interests),拒絕羅入境,之後遣送回出發地美國。

原參加閉門活動

新加坡內政部指,羅冠聰於上周六由美國三藩市飛抵新加坡樟宜機場,及後接受問話和移民與安全評估,被拒入境後,周日獲安排乘搭最早一班的航班返回三藩市。報道指,羅冠聰上周六晚上到達新加坡時,遭當地邊境人員拘留4小時,及後收到通知被拒入境,未獲告知原因。羅原本打算到新加坡參加一個僅限受邀者參加的閉門活動,他認為被拒入境是出於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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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

羅冠聰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

拘留4小時送回三藩市 

32歲的羅冠聰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警方國安處懸紅一百萬元通緝。他在2020年6月27日、即《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潛逃到英國。羅亦涉嫌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等,被廉政公署通緝。羅亦遭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特區護照已被撤銷。據報羅冠聰在2021年4月獲批英國難民身份,現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並就今次已經申請了前往新加坡的簽證。

新加坡與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

新加坡與香港自1998年起,有移交逃犯協定,涵蓋三十項可判囚一年或以上罪行,包括謀殺、詐騙、搶劫等,或根據締約雙方的法律,可准予移交的任何其他罪行。

中方回應新加坡未將羅遣返香港 指各國有權自主進行出入境管理

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被問到新加坡為何沒有將羅冠聰遣返香港時表示:「我不了解你提到的有關情況,各國有權自主進行出入境管理,你提到這個人是被香港警方依法通緝的反中亂港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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