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ddy聽聞判決時在法庭上的反應。(圖/美聯社)
美國Hip Hop大亨Diddy(Sean「Diddy」Combs)因涉及賣淫相關罪名,4日遭紐約法院判處50個月監禁,並需繳納50萬美元(約389萬港元)罰金。這位55歲的音樂人在今年7月被判定違反賣淫法,罪名包括在美國境內外利用飛機運送性工作者。
「令人厭惡、可恥、病態」
法官蘇布拉瑪寧(Arun Subramanian)在判決時指出,Diddy濫用了對女性的「權力和控制」。他駁斥了辯方所謂這些「瘋狂」性行為是雙方自願的說法,直指這只是一個「性、毒品和搖滾的故事」。
在長達一整天的量刑聽證會上,Diddy首次在法庭上發言。他承認過去的行為「令人厭惡、可恥、病態」,並親自向前女友凱西(Cassie Ventura)和另一位在審判期間匿名作證的前女友「Jane」道歉。Diddy表示:「我迷失在自己的放縱和自我之中,我現在恨我自己,我真的對這一切感到抱歉。」

Diddy的女兒們出庭為父親求情。(圖/美聯社)
「之後仍然會有人生」
Diddy的七個孩子中有六人在法庭上為父親求情。當孩子們談到對父親的愛以及他們和年僅兩歲的妹妹多麼需要他時,他當庭落淚。然而,前女友凱西在提交給法官的信中,稱Diddy是個「操縱者」,並表示若他立即獲釋,她將擔心自身安全。
檢方原本要求至少判處11年監禁,而Diddy的律師則主張應立即釋放,理由是他已在逮捕後服刑超過一年。最終法官告訴Diddy,雖然監獄生活會很艱難,但他「之後仍然會有人生」,並期待他能好好把握這次「更新和救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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