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並於上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清拆令,上月底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12萬元。
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保障樓宇安全
有關個案涉及元朗一幢村屋天台上一個面積約60平方米的僭建物。由於有關僭建物不會獲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而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並於上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12萬2940元。
屋宇署發言人說,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