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25-09-25 17:35:19 六旬婦涉法庭內拍攝法官照片 准保釋至11.20再提訊 分享: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六旬女子涉於8月在灣仔區域法院法庭內,拍攝法官郭偉健的照片,被控一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紀錄罪,案件今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65歲女被告陸佩玲,報稱退休人士。她被控於8月28日在灣仔區域法院15樓49號庭,未經合法授權拍攝法庭內人員的照片,即法官。據悉,被告當時涉嫌欲拍攝法官郭偉健的照片。 案件編號:ESCC2517/2025 ADVERTISEMENT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