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火鍋放題打包 千海水產為影片外流致歉 律師提醒證明盜竊意圖門檻高
一對男女周六在荃灣火鍋放題被職員發現「又食又拎」,將大批肥牛、生蠔等食材放入環保袋企圖拿走。事件引起大眾熱議,除關注帶走食材是否盜竊之外,亦關注影片外傳有否侵犯私隱。店方在事發翌日為影片未有遮樣和影片外傳深感歉意,強調沒刻意公審。有律師提醒,如食客事發時仍身處店內, 證明其有盜竊意圖具有難度,而店舖公開影片亦有機會構成「起底」和誹謗。
荃灣廣場火鍋放題店「千海水產」周日發表公告,為影片未有遮樣和影片外傳深感歉意。店方指,一向高度重視顧客的私隱權益,涉事影片僅為記錄事件經過以作內部培訓之用,絕非有意拍攝顧客,旨在提升員工的服務質素及應對突發情況的專業能力,絕無對外公開的意圖。對於影片意外流出的情況,我們深感遺憾,並已即時展開內部調查,店舖亦以嚴謹的態度審視內部資料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獨家專訪千海水產經理 詳述放題客人袋走食物事件經過 「曾經有人用環保袋攞海鮮!」
火鍋放題貪心食客袋走肥牛生猛海鮮 閉路電視直擊「又食又拎」職員勸交出【多圖有片】
▼有禮店員要求交出食材逐格睇▼
證明盜竊意圖舉證門檻高
執業律師蘇文傑向《am730》表示,香港盜竊罪的構成金額門檻沒有下限,如店舖明確指出不可以外帶食物,而食客明知卻仍帶走食物,確實可能構成盜竊罪。可是要構成盜竊罪,須證明當事人有盜竊意圖,而客人事發時仍在店內進食中,要證明有意圖把食物拎走,相關舉證門檻非常之高,「所以超市大多都係店外捉嫌疑人」。相反,若當事人把食物拿出店舖範圍外,即使及後聽從勸喻把食物歸還,仍會構成盜竊罪,歸還食物只能算求情減刑的行為。
至於店舖公開影片會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的「起底」,他指如果店舖把影片交給官方機構,如報案,即可獲得豁免;但店方上載至互聯網公開,如果「無打格仔」當事人樣貌清晰可見,並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便有很大機會違反私隱條例。另外,如果影片公開後最終未能證明對方有盜竊的行為,而有人留言「小偷」、「偷嘢」或會構成誹謗,因此最理想的的做法是向執法部門求助而非上傳影片和評論事件。

執業律師蘇文傑。(@fb蘇文傑律師 Prof.Albert So 圖片)
店舖帶走食物具食安風險
家庭醫生李福基接受《am730》查詢時指,從店舖帶走食物具相當高的食安風險,因客人不會知到食物已解凍多少時間,而且部份食材「放係到俾人夾,可能有人隻手有細菌掂到」;雖然即場煮熟便不會有食安風險,但如從店舖帶走,回家路程需時,「返到屋企仲要放入雪櫃擺多幾日先食」,食材表面便會滋生諾如病毒等細菌。他又指,事主不單沒使用冷凍容器或保鮮紙增加食物變壞的機會,更疑似把生肉和海鮮放在一起,亦能導致食物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