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關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表示,一名入境女遊客因為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今日(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6周及罰款1,500港元。
海關表示,昨日(12日)該名31歲女遊客從羅湖管制站入境。海關人員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10,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2萬港元,應課稅值3.4萬港元,關員隨即將女子拘捕。女子今日被帶到粉嶺裁判法院聆訊,並被判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6星期的監禁及罰款1,500港元。
海關表示歡迎有關裁決,表示判決反映即使旅客屬於初犯,也有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