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務署前分判商與3僱員承認交虛假巡查報告,詐騙460萬元服務費。(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水務署前分判商董事及其3名僱員,向水務署提交載有虛假資料的配水庫巡查報告,誘使署方兩年間向分判商發放服務費共約460萬元。4名被告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
被告劉浩基(44歲),竣才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以及竣才3名時任僱員,即文員李穎圖(34歲);及雜工郭家禧及郭家祺(同41歲),今日承認共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判刑,各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廉署今日並向法院申請充公劉浩基在本案涉及的犯罪得益,相關聆訊將排期進行。
明興水務渠務工程有限公司於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間,獲水務署判授兩份水務工程定期合約,為新界東水務設施提供各類水務工程服務。竣才則獲分判巡查區內約40個配水庫,以維持配水庫的安全及設施狀況。
修改拍攝日期及時間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劉浩基先後指示郭家禧、郭家祺及竣才其他員工拍攝配水庫設施的照片,並修改照片的拍攝日期及時間。竣才員工又按劉浩基指示,以該等照片製備相應的每日巡查報告,並提交予水務署。此外,劉浩基及李穎圖又指示竣才員工製備虛假值勤紀錄,虛報3人每日均有巡查配水庫,藉此詐騙服務費用共約4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