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制定的《議員守則》將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實施。
立法會全票通過新《議員守則》,列明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將於明年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時實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這是議會的重要里程碑,新制定的守則和措施可讓新一屆議員有規可循,同時提升議會透明度和效率,相關不會影響參選議員意欲。
立法會繼周三通過《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後,昨日再通過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的兩項議員議案,以相應修改議事規則,包括引入議員守則,寫明議員須遵守9項基本準則,如維護憲制秩序、國家安全、立法會信譽、不可故意貶損政府管治威信等。議員如因公務等原因離港超過48小時,要提前通知立法會秘書處,若無合理原因缺席而導致流會,須支付罰款;要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
另外,擴大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處理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如出現違反守則的不當行為,將有不同程度懲處,最嚴重可處以停職及財政處分。
審議期間,發言的8名議員均表示支持議案,經民聯的盧偉國認為,將有助進一步提升議事效率,確保議會決策更加緊貼市民需求。民建聯的陳恒鑌表示,社會和公眾對議員有更高期望和要求,要更加做好自我監督及完善,以更高標準盡責盡職。工聯會的郭偉强形容修訂內容為立法會新家規,提醒議員自律自省。
梁君彥在會後與各政黨見記者時表示,履職制度訂明對議員的行為及操守工作表現要求,讓新一屆議員有規可循,同時提升議會透明度和效率,讓市民了解和監察議員工作。議員一致支持優化履職機制,有信心幫助議員更好服務市民、貢獻國家。他又說有關修訂是告知參選人市民對議員的最低要求,並希望做得更好,不會令人不敢參選。梁君彥說,無計劃修改其他規則,立法會秘書處接下來會做準備,確保機制在新一屆議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