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訛稱6客投保詐騙160萬佣金,49歲保險代理被判囚51個月。(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一名保險代理,藉訛稱6名客戶向一間保險公司投保多份保單,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及獎金共逾160萬元。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今日(2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1個月。
聲稱6客申請12份保單
被告范庭恩(49歲),早前被裁定12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案發時,被告是安盛理財顧問,若售出保險產品,可獲發首年佣金及於保單續保時獲發續保佣金。如她達到銷售目標,亦可獲發各類獎金。安盛於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間,接獲12份聲稱由6名客戶申請的保單,被告以經辦代理身分簽署該等申請,並向安盛訛稱申請由客戶提出。安盛其後批出該12份保單,並接獲相關的首年或首兩年的年度保費,而被告就該等保單獲安盛發放佣金及獎金共逾16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該6名客戶並沒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請,亦未曾就該等保單繳付保費,涉案保單其後因「斷供」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