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打擊「白牌車」。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今日(5日)在區內「放蛇」打擊白牌車,兩名男子被捕。兩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警方喬裝乘客,分別在荃灣及青衣共租用兩輛私家車前往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當到達目的地時,兩名年齡分別為30歲及60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被捕。
上述兩輛涉案私家車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