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賄賂上司包庇以詐騙8萬薪金佣金,物業代理認罪候判。(資料圖片)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物業代理,今日(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賄賂其上線分行經理以包庇他缺勤多月,並虛報值勤紀錄以詐騙公司薪金共逾58,000元。
被告黃民斌(31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前物業代理,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裁判官將黃民斌還押懲教署看管至本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賄款合共3.8萬元
案情透露,黃民斌於2021年5月底至12月底期間與涉案分行經理向美聯物業虛報值勤紀錄,詐騙薪金共逾58,000元。他獲發薪金後,每月向該名分行經理提供數千元,以求對方包庇他缺勤,前後支付賄款合共38,000元。
詐騙逾2.2萬元佣金
案發期間,黃民斌在一間餐廳任職全職侍應,實際上僅在美聯物業工作數天。黃民斌又向法庭承認於2021年6月底至2022年7月中期間,與該名分行經理向美聯物業訛稱一宗沙田私人住宅物業買賣由他經辦,從而詐騙美聯物業向二人多付佣金共逾22,000元。惟黃民斌並沒有參與該宗物業買賣。
同案被告梁傑(32歲),美聯物業分行經理,今日否認一項欺詐罪名,案件訂於下月14日進行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