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振聰拖欠華懋逾2千萬元,遭高等法院頒令破產。 (資料圖片)
商人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席龔如心遺產案敗訴,又拖欠華懋慈善基金超過2,800萬元訟費,2021年8月被法庭頒令破產。破產令原定上月自動解除,受託人投訴陳振聰不合作,反對自動解除破產令。高等法院聆案官黃健棠今日(9日)下令將陳振聰的破產令延長4年,而且須支付5.5萬元訟費。
聆案官黃健棠:受托人投訴陳振聰不合作
聆案官黃健棠表示,受托人投訴陳振聰不合作、未能呈交周年收入和財務文件,亦沒有回應破產管理署和受托人的提問。黃健棠指,已將相關文件送達至陳振聰報稱的4個物業地址,但陳振聰繼續缺席聆訊及一直沒有聯絡受托人,因此批准受託人的申請,延長破產令4年至2029年8月11日。
根據法例,若是首次破產,只要受託人或債權人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破產期便會由破產令頒布當日的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案件編號:HCB65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