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機進口8.6萬支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5個月
一名43歲男司機因進口8.6萬支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5個月和罰款1,000元。
市值約43萬元
海關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於去年12月11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一輛報稱沒有載貨的入境私家車。經查檢後,海關人員在私家車的車尾行李箱、後排座椅及前排乘客座椅下方位置,檢獲8.6萬支未完稅香煙,遂拘捕該名司機,涉案私家車亦被檢取。案中檢獲的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3萬元,應課稅值約28萬元。

海關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