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示部分檢獲的懷疑走私貨物,包括手錶、汽車零件和玩具。(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於9月18日和26日偵破兩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的案件,並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估計市值共約1.7億元。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遂部署執法行動,鎖定4個原定由香港出發經遠洋船運往東南亞的可疑貨櫃進行查驗。海關先於9月18日檢查兩個運往印尼、分別報稱載有電腦零件和手錶零件,以及計數器和電腦零件的貨櫃;以及在9月26日檢查兩個運往馬來西亞、報稱載有精鍊鉛的貨櫃。經查驗後,海關人員在該4個貨櫃內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手提電腦、手錶、銀條、相機、汽車零件、電池、集成電路和玩具。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罪成最高可被判囚7年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