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忽然勇敢
立法會否決政府提出的「同志草案」,是本屆立法會的首次否決,使人另眼相看。投反對票的議員不怕被內部指摘,甚至秋後算帳,下屆冇得玩嗎?我本來不問世事久矣,但對他們忽然勇敢起來,也感到興趣,於是請教各方高人,包括建制朋友。他們先罵我杞人憂天,然後慷慨地指點迷津,說出他們的合理推測。
且聽三大理由。其一,參與地區選舉的建制派議員,其支持者多是基層市民,很多不支持同志文化;如果逆其意而投贊成票,可以推想將有甚麼後果。況且,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快將舉行,官方正不斷催谷,而年前舉行的本屆立法會投票率只有三成左右;如果失去這些基本盤的支持,未來的投票率不是可能更低嗎?所以,有實際利害關係表示反對。
其二,投票反對政府草案,最大的憂慮是會不會引起更高權力人士的不滿?不過,只要取得尚方寶劍,那就沒問題了。細想一下,更高權力階層不贊成同志文化的價值觀看來一樣,只是不便公開反對而已。如今,立法會議員集體反對,只要向上層游說時明言利害,正好不謀而合,那麼,免死金牌就可以默許了。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多麼難得才找到一個證實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的例子,可以證明「在行政長官領導下各司其職、相互尊重和良性互動」。且看上次「等埋發叔」(政改方案投票)甩轆也沒有責怪,這次草案被否決,無論政府和立法會都可以是非戰之罪了。
其三,有人擔心這樣豈不是違背終審法院的裁決嗎?不用擔心,關鍵是有沒有人跟進事件。政府既然「盡了最大努力」,並對立法會大比數否決「表示失望」,如果有人從法律層面跟進此事,就可能面對「借機挑事,操弄議題政治化」的圍攻;加上在操作層面也有不少困難,那就可能不了了之。
我這個早已告老歸田的閒人,聽後茅塞頓開,原來忽然勇敢也要講求各種條件,更要講求計算和算計,總之就是要「做得靚」。政治從來講究包裝,港英時代如此,哪一個年代都是如此,至少要好好睇睇,那就見慣不怪了。不過,回心一想,如果立法會能夠經常按民意勇敢,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