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倒昨日的我
之前有人跟我說,「你又『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你成日都係咁。」我驀然哀悼,要為誰改造。係咩?原來我成日都係咁?聽到的一刻有點不是味兒,後來再想了一想,或許是呢,但……有問題嗎?
早幾星期,我在這裡也寫過,因為要和家人去旅行,所以和家人去買了部新相機。旅行後回港,我手痕痕帶了相機去吃飯,朋友話:「你以前又話淨係用iPhone影相咪最方便,而家又去買相機?」我沒有回應他,因為我都懶得爭論。
背後故事是這樣的:我的手機是兩年前買的,但我又不想換,而且手機的儲蓄容量快用光,於是我心生一計,不如把「拍攝的工作」外判給「相機」吧?當然這違反了「現代手機就是要All in One」的概念,好像有點笨,但我想到自己手機的拍攝質素,再加上和我同行的家人中,有一個是太太的姐姐的一歲BB,今日唔影,明天就長大,快活到每日大一歲。而且,我當初說的時候,或者是我手頭緊的時候?所以常常想提醒自己,「買部iPhone算啦,唔好買咁多身外物。」可是,時間過去了,今天手頭沒那麼緊,買部一萬蚊的相機當玩具,似乎還可接受。
還有其他別人不知道的「打倒昨日的我」。小時候,家庭又不是富裕,我也曾經說過「香港交通咁方便,我就唔會揸車喇。」今日的我有車,仲已經曾經買過幾部車;小時候我以為投資就係銅臭,只有講文化才叫有型,今時今日我最有興趣的除了文化娛樂,也同時覺得財經很多有趣的事情。那麼,有問題嗎?
我不是中二病發,為拗而拗,而是我想說——有人不打倒自己才是問題吧?世界會變,自己會變,年齡每日增長,世界觀又變,身體也在變。有些事情,是從前不認識的,現在可能懂了;或者從前自己負擔不來,今日幸運地尚且承擔。如果一個人說了一句話,要一輩子承諾不變,或者反而是不設實際,又或者是太執著。
當然有些東西是應該執著的,很多是信念Belief,但不會是我以上說的「身外物」例子。我永遠喜歡看前十步八步——十年後的我,又會打倒今日的我,今日我喜歡的,或者我又已經摒棄;今天急住來笑我的人,不知道又會有變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