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生日的時候,收到了生日禮物──我的第一隻Labubu,我才醒起,原來我已經錯過了這個時代。
留意到Labubu是因為其母公司「泡泡瑪特」,其股票由40多元一年就飆升到340元,令我後悔不已。今年在大陸去了幾間泡泡瑪特實體店,嘗試了解購買者的行為,但是也沒有辦法打動我購買任何盲盒,因為我覺得這只是商人的伎倆,而我自己以前也經常用這種伎倆銷售產品,例如福袋。
直到我身邊的朋友,由7歲小朋友到70歲阿婆,包包都掛上了Labubu。當我在日本買的多啦A夢和蠟筆小新產品再得不到家中小朋友的青睞時,我開始明白時代潮流真的變了。
無論是Labubu之父龍家昇,還是將Labubu由2D漫畫實體化成為3D玩具的howtowork老闆李浩維,其實都是土生香港人。嚴格意義來講,泡泡瑪特只是一個通路,Labubu的獨家銷售渠道,並沒有創造這個IP。這是一個徹徹底底香港人創造的IP。然後偶爾碰上了BLACKPINK的Lisa,順理成章,就將Labubu由二次元推上了大眾市場。由《老夫子》、《麥嘜》到《風雲決》,港產IP的頂流當屬現在這隻Labu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