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富比原定在香港拍賣數百件佛教珍貴珠寶,因為印度政府威脅採取法律行動而延期。(網上圖片)
禁止文物買賣,對社會是否利多於弊?
Give me that which I want, and you shall have this which you want, is the meaning of every such offer……It is not from the benevolence of the butcher, the brewer, or the baker that we expect our dinner, but from their regard to their own interest.
因為個人各自爭取私利,通過市場運作結果對社會作出了貢獻自己也不知道,是「無形之手」的威力。這因果關係背後的經濟邏輯,是市價變動會引導資源或生產要素使用的改變。問題是,假如有效市場的因果是緣於爭取私利而非菩薩心腸,既非發心為利他,反而因一個「貪」字而利益眾生,在懂得把貪欲轉成妙觀察智之前,這一筆因果帳應怎麼算?
一批佛祖釋迦牟尼陪葬珠寶原定在香港蘇富比公開拍賣,近日卻因佛教人士和印度政府反對而被煞停。學者與佛教人士質疑佛寶聖物不應視為可供拍賣的商品,印度文化部更去信香港蘇富比要求停止這場買賣,理據是拍賣有違印度與國際法,亦抵觸聯合國公約。關於禁止文物買賣,Grok的答案有點模稜兩可:「禁止文物買賣在保護文化遺產和遏制非法交易方面有明顯益處,但須搭配強有力的執法、國際合作和公眾教育,否則可能適得其反。允許有限度、規範化的買賣(例如在政府監管下)或許是更平衡的做法。」遏制黑市交易?可以合法買賣的話,何來黑市?
中國經驗的經濟分析,是當無法禁止文物出土或盜墓行為,容許文物在國內出售,絕大部分是會留下來的,禁止反而導致大量文物賤價外流。佛教角度呢?不怕念起,只怕覺遲。修行有成就的,能夠將五毒(貪、瞋、癡、慢、疑)轉化成五種智慧。佛教人士與其只批評買賣這批釋迦牟尼遺骨合葬的聖物是「有辱佛陀」,不如先解釋凡夫在一切皆空的世界應如何看待這批非「聖人遺體」的身外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