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要賣樓花,一定要在樓市低迷時賣,而且售價低於市價,如果能夠賣一個滿堂紅,有利樓市反彈。 (資料圖片)
今年差不多過了三分一,才見到有地產商大手賣樓花,之前只是賣一些貨尾單位,我認為地產商的做法未必是正確,如果要賣樓花,一定要在樓市低迷時賣,而且售價低於市價,如果能夠賣一個滿堂紅,有利樓市反彈。
大多數地產商都是趁樓市暢旺的時候賣30個月期的樓花,而結果是非常理想,就算不是一Q清袋都非常接近,但是由於還未入伙,所賣樓花並未正式完成交易,如果樓價下跌,那些採用建築期付款的買家有機會放棄訂金,就算採用即供分期買樓亦有機會放棄,本來一個已經全部售罄的新樓盤到入伙時反而有大量空置單位,要短期內處理那些空置單位並容易,甚至要用呼吸plan來促銷那些單位。由此可見,在樓市暢旺時賣樓並不是一個正確決定,所以,地產商應考慮在樓市不佳,例如好似現在的時候賣樓。
有人話有無搞錯,現在賣樓,又難賣又唔好價,應該等樓市轉旺時才賣樓,我都明白,但是現在賣樓有一個好處,就是在未來一段時間,樓市上升的機會大於下跌,現在買樓的人應該不會撻訂,就算買家撻訂,地產商收回那些撻訂單位亦不難出售,到樓盤入伙時就會燈光火著。反之在樓市暢旺時賣樓,萬一到入伙時樓價下跌,買家撻訂,到入伙時就烏燈黑火, 地產商就會好閉翳,所以,為免新樓盤在入伙時烏燈黑火,最好現在賣樓,到入伙時有一兩成升幅,就唔會有買家撻訂,新樓盤萬家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