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煙辣招恐引發經濟骨牌效應,從報販、酒吧到旅遊行業都有損失。(資料圖片)
美國政府推行有關公眾健康的政策前,需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嗎?
全力拼經濟,必要條件是所有公共政策皆符合成本效益,沒有例外,這包括有關公眾健康的政策。換句話,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公共政策,不但輸經濟,更有違國家的期望。早前我有份撰寫的智庫研究報告《控煙的供應干預與需求管理》,便是以經濟分析評估傳統控煙措施的成本效益,並指出私煙泛濫下偏重供應干預的控煙政策已出現結構性問題。無奈,政府堅持控煙損害經濟只是煙草商製造的偽命題,皆因港大有研究顯示使用煙草造成健康問題每年為本港帶來相當於約82億元經濟損失。更無奈的是,我在報告解釋這82億元是嚴重高估:「首先,研究混淆醫療支出與醫療成本兩個概念,忽略成功戒煙的人亦有其他昂貴的醫療支出;另外,正如官方近日指出煙民步入老年至大概65歲是最高發病率階段,研究在估算吸煙引致生產力下降的成本時,卻錯誤地假設患病的煙民賺取入息中位數。加上煙民本身傾向基層市民,這再次證明現有控煙政策思維缺乏經濟基礎。」更何況,想像世界中使用煙草造成的經濟損失是一回事,現實世界裏控煙的成本效益又是另一回事。全力拼經濟的特區政府,為加強控煙而推出的控煙十招是沒有計算過成本效益的。再說一次,以禁加味煙為例,當周邊地區都沒有類似禁令,一國兩控之下只鼓勵煙民北上買煙(或私煙)而不再幫襯本地完稅煙,結果還是輸經濟。加了兩年煙稅,同一件事錯了兩次,現在還要錯第三次。
昨天在《控煙政策對香港經濟競爭力的長遠影響》論壇中,與幾個行業代表探討了政府一直漠視控煙成本。關於文初的問題,Grok的答案:「自1980年代以來,行政命令(例如,列根時期的EO 12291、克林頓時期的EO 12866及後續更新)要求聯邦機構對重大法規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這些由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執行的命令,旨在確保法規的效益能夠證明其成本的合理性,促進經濟效率並減少不必要的負擔。」每項控煙措施的成本,包括企業合規成本(如改變包裝)、政府執法成本(如打擊私煙)、以及對煙草行業以至各行各業收入的潛在影響,而效益包括減少醫療總支出、提高勞動生產力、減少二手煙暴露、以及挽救生命的價值。太極端的控煙政策只會鼓勵私煙,增加了打擊成本而沒有控煙效益。即使不惜工本打擊私煙,更多北上買煙的經濟後果亦可參考美國研究《How Far for a Buck? Tax Differences and the Location of Retail Gasoline Activity in Southeast Chicagoland》,更多更具規模的便利店和加油站,會避開高煙草稅高汽油稅的地區。暫緩禁止加味煙推行,並研究放寬對另類煙的種種禁令,否則控煙辣招恐引發經濟骨牌效應,從報販酒吧到旅遊行業的經濟損失,難道要重蹈禁止另類煙產品轉口的覆轍,再一次把生意送給規管比我們寬鬆的鄰近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