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是重要的資產,若因疏忽管理而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實屬可惜。(資料圖片)
近期留意到電視及報章的報導,指出不少物業因業主失聯或離世而無人管理,導致多種問題產生。例如,有些物業被丟空且欠交管理費及差餉,有些則被租客免費佔用,甚至被陌生人強行霸佔,造成財產損失及管理困難。
在香港,若業主離世,物業遺產的承辦其實並不複雜。只需透過律師委任遺產執行人,辦理相關手續後便可將物業正式轉讓予法定繼承人。遺產執行人擁有全面的法律權力處理物業,包括追討欠租、出租物業等,這能有效避免遺產管理上的混亂及資產流失問題。
而若果業主因健康問題或其他原因而失聯,未能親自處理物業事務,這類情況則需委託他人協助。一種常見且有效的方法是透過律師訂立法定授權信(Power of Attorney)。授權信可清楚列明授權範圍,讓被授權人代替業主妥善管理物業,包括支付管理費、處理租務等事宜,從而應對突發情況。
由於香港物業價值不菲,若未有妥善管理,最壞情況或導致物業被惡意侵佔,甚至面臨逆權侵佔的法律風險。因此,業主有必要為資產做好長遠規劃。若無法親自處理物業,建議考慮委託專業人士協助,以確保物業得以有效管理及順利承傳。
物業是重要的資產,若因疏忽管理而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實屬可惜。不論是透過遺產承辦還是授權管理,業主都應提前部署,為資產的長遠保障作出適當安排。這不僅有助避免潛在的法律糾紛,更能確保物業價值得以保存並順利延續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