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部份情況下,租客在單位內受傷是需要自行負責。(資料圖片)
在租住單位中,租客若不幸發生意外受傷,責任的歸屬通常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事故的性質、租約條款以及時間性。
一般租約條款,業主通常有責任保養單位的結構安全性和適居性。如果租客受傷是由於業主未能維修潛在的危險(例如漏水導致滑倒、破損的天花等),則業主可能會負有法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租客可以提出索償和因受傷造成的損失。
而在大部分情況下,租客在單位內受傷是需要自行負責。例如租客不慎跌倒,或受物品割傷等,則可能被認為是自身過失。責任大多可能會部分或全部歸於租客。某些租約或會包含責任免除條款,限制業主的責任範圍。在這種情況下,租客需要仔細閱讀合約,了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
此外,時間因素亦為關鍵考量。在租約期間,租客因自身原因受傷通常需自行負責;但在單位正式交接前,若業主允許租客提前進入,或有訪客、代理人在單位內受傷,業主可能須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
最後,各地的法律對於雙方責任也有所不同,在發生意外後,租客應諮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具體的法律意見。總之,責任的歸屬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應根據具體情況再行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