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客退租後若物業有問題,而租約又未有清楚列明責任條款,或者在收樓時沒有進行詳細檢查,業主追討損失會很困難。(資料圖片)
當租客退租後,業主才發現單位有很多問題,這因為事前沒有在租約中清楚列明責任條款,或者在收樓時沒有進行詳細檢查,這樣的情況會讓追討損失變得更困難。不過,業主仍然可以採取一些步驟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業主應該收集所有相關證據,包括照片和文件,詳盡記錄單位的損壞情況。這些證據在日後的任何法律程序中都將是重要的支持材料。即使租約未明確規定責任,業主仍可以根據單位損壞的程度,要求租客對因其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壞負上一定責任。
當然,業主可以嘗試與租客進行溝通,尋求友好的解決方案。即使租約不明確,租客可能仍願意承擔部分修繕費用,尤其是如果他們希望保持良好的聲譽或未來的租賃機會。
如果租客拒絕合作,業主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意見,了解是否有權對租客的過失而所造成的損失提出索償。業主並可以向小額索償法庭申請,要求賠償損失,儘管這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和資源。
為了防止未來再次發生類似問題,業主應在往後的租約中明確列出租客的責任條款,包括對物業的維護和檢查要求。同時,進行定期的物業檢查,並在租客退租時進行詳細檢查,以確保任何損壞都能及時發現並追討。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經理 梁焯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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