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在5月5日報道,一名76歲老翁「何伯」喪妻9年後,閃婚一名43歲女子,由於子女得知新後母要求何伯打本100萬元做生意,何伯細女因而調走聯名戶口中的450萬元,以防爸爸受騙,此舉因而令到一家人反目。
何伯說,子女表明同他攬炒,試過在凌晨12時至清晨5時無間斷打50次電話給他,亦有用訊息侮辱:「我親愛的父親,你死咗未?咁耐都唔覆電話。」子女亦不聞不問,甚至供書教學多年,得到如此回報,感到心痛,但仍感恩太太在身邊陪伴,他表示:「無呢個老婆喺度我點算?邊個服侍我呀?」
伴侶死後續弦,在現代社會,非但是允許,甚至是被鼓勵,皆因人類是社會生物,不管是男是女,都可產生協同效應,增進生活質素,甚至可以減輕社會的負擔成本。
以何伯為例子,獲得一名43歲的女人作為妻子,日夜陪伴,很明顯,如果只論價值,遠遠高於5名子女。在法律上,配偶的地位遠遠高於子女,這從遺產的法律順位安排,已可知道。
至於何太究竟是否為錢而嫁給何伯?這應該回到一個更基本的大原則:人類的婚姻,很大程度上是有著經濟關係。純為愛情?No way!
太太要求丈夫有上進心,丈夫要求太太有工作能力,遊手好閒的男人被社會鄙視,女人要求男人送禮物給自己……這些都是經濟。事實上,正如前面也講過,男女婚姻的出現,其中之一大因由,就是因為這會令到雙方的經濟狀況都會好轉。在現代社會,正是由於婚姻不一定達到此目標,才會令到大家不願結婚。
現在唯一可要求的,只是雙方至少不單單是為了經濟,而是愛情+經濟,皆因這會比較有可持續性。這好比一份工作,如果是厭惡性的,那就不會長久,但無論你如何喜歡這份工作,如果不發薪水,你也不會幹,因此,我們可把婚姻比作一份你喜歡的工作。
何伯婚姻的最大downside,在於被何太花光了450萬元後,離開了他,這屬於理財不善。現在的情況,是被子女騙光了這筆錢,何太卻依然在身邊,這也屬於理財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