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30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被改建成14個床位出租,每個床位月租2,200至2,500港元。(Now新聞截圖)
雖然政府立法規管劏房標準,但床位寓所就不在規管範圍內。據Now新聞台調查發現,長沙灣一個僅300平方呎的住宅單位被改建成14個床位出租,每個床位月租2,200至2,500港元,涉嫌無牌經營。房東更表示,政府暫時無理會這裡,租客亦毋須繳付按金或簽訂正式租約,只要看中即可隨時入住,住一個月後不滿意可以搬走。
租客毋須付按金或簽約
報道引述政府在1994年制定《床位寓所條例》,由民政事務署發牌,規管有12個或以上出租床位的寓所。截至今年7月,全港僅有7間持牌床位寓所,其中5間由私人營運,提供144個床位。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指出,在劏房規管收緊後,部分基層市民可能因個別項目租金太貴,而下流至床位寓所,同意有關單位長遠應納入簡樸房規管,期望加快進度。
民政署:加強執法 無意停止發牌
民政事務總署回應稱,正檢視提升持牌床位寓所的消防安全規定,包括擴闊走廊寬度及提高門戶耐火時效等。針對無牌經營的床位寓所,署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若證據充足將提出檢控。署方同時指出,持牌床位寓所仍有少量人士入住,認為社會對此有需求,無意停止發出新的床位寓所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