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劣質劏房:簡樸房標準、規管制度與推行時序全解讀
香港住屋問題迎來歷史性變革。政府正式向分間單位(坊間俗稱:劏房)重拳出擊,全面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這項政策不僅改變數十萬基層市民的居住生態,更將直接衝擊本地物業收租市場。
為根治劣質住屋環境,政府於《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簡樸房概念,透過修訂劏房條例逐步取締不合規空間,確保在法例監管下保障基層住客的生命安全與居住尊嚴。
(資料來源:中原地產)
此分間單位原面積僅7.1平方米,改動時劃入另一單位原有廁所位置,遂符合最小面積要求。黑廁加入有百葉板的門和通風管。(鍾式明攝)
簡樸房規管範圍
簡樸房規管制度並非針對所有房屋,法例主要規管位於私人住用或商住大廈內的樓宇單位。
怎樣分間與出租才叫「簡樸房」?
主樓宇單位內「一拆多」:在同一個住宅單位之內,被分間成2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
簽署獨立租賃協議:這些分間出來的房間,是透過2份或以上的獨立住宅租賃協議 (不論是書面還是口頭協議),分別出租給不同的租客居住。
普通的「同屋分租」算不算?
答案是不算。
如果業主完全沒有改動原本房屋當局批准的建築圖則(如:沒有使用間隔裝置或物料、沒有加裝多套獨立廁所),只是單純將一個標準三房單位內的其中一間睡房租給朋友或學生,全屋共用同一個大門、廚房和浴室,並簽署一般租約。這屬於一般分租,不屬於簡樸房制度的規管對象。
規管範圍不適用於那些處所?
1. 《簡樸房條例》附表4第2部所指明的處所,包括但不限於公共房屋、未補價的資助出售房屋、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學校宿舍、僱主為員工提供的住宿地方,以及床位寓所、酒店或賓館、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幼兒中心等特定處所。
2. 位於綜合用途建築物的非住用部分、商業大廈及工業大廈。
3. 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建成並位於天台、平台、後巷、天井或庭院等的僭建物。
4. 沒有獲准建築圖則的建築物或處所(包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如「丁屋」及寮屋)。
簡樸房標準
並非所有分間單位都能自動過渡為簡樸房。根據官方建議,合資格的簡樸房必須嚴格符合以下八個居住環境標準:
並非所有分間單位都能自動過渡為簡樸房。根據官方建議,合資格的簡樸房必須嚴格符合以下八個居住環境標準
規管時序
整個簡樸房規管制度將採取「先登記、後取締」的漸進式手段,為市場留有足夠的緩衝期進行改裝。
整個簡樸房規管制度將採取「先登記、後取締」的漸進式手段,為市場留有足夠的緩衝期進行改裝。
認證費用
認證制求的法定標準收費為每個分間單位3,000港元,認證有效期為5年,期滿後續期費為2,400港元。政府為了鼓勵業主盡早改建,在政策推行初期提供分階段的「早鳥優惠」。
首輪階段 (登記期2026年3月1日至8月31日):業主只要在登記期首半年內遞交寬限期登記申請,並於首3年內遞交認證,官方認證費將全額寬免。
次輪階段 (登記期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在登記期後半年才遞交登記的業主,若在首2年內遞交認證同樣全免;但若延至第3年才申請認證,則須支付半額1,500港元。
業主與租客實戰建議
面對即將成形的簡樸房條例,市場各方必須盡快調整策略:
物業業主
應立即尋找合資格的認可專業人士,為現有分間單位進行空間測量與結構評估。若單位無法改建達標,應在寬限期內還原或轉型為標準住宅租賃,避免承擔刑事責任。
現有租客
簽新約時須確認單位是否符合簡樸房標準及會否參與登記。同時應密切留意政府的公屋或簡約公屋安置配套,提早規劃搬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