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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17-01-04 06:00:00

出租未補地價租置屋 53歲女子 囚8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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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女子許惠想將未補地價、位於粉嶺祥華邨的一個公屋單位非法出租,涉嫌欺詐房屋署,她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因已償還補地價金額約180萬元而向法庭申請押後判刑,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圖)被判囚8星期。


裁判官指,即使被告已償還補地價的金額,但被告是預謀犯案,以不誠實手法賺取利潤,她的家庭沒有任何經濟困難,她是貪心的戶主,法庭需要向公眾發出一個訊息,任何人欺騙房署,法庭一定會嚴肅和認真的處理,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不能反映罪行嚴重性,以15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她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以及她已將錢還給房署及有良好品格,再扣減兩個星期,判監8星期。被告去年11月承認一項欺詐罪後,已還柙7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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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獲利26萬租金
案情指,被告2004年與丈夫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以15萬元購入祥華邨一個單位,無向房署補地價下,於2010至2015年起,將單位以月租約四千元出租,數年間共獲得26萬元租金,被告求情時指已深感後悔,還柙期間患上抑鬱症,自己已傾盡積蓄及向親友借貸向房署償還180萬元,未來還要將款項償還協助她的親友,希望法庭輕判。 


被告丈夫在此案曾被起訴,後獲撤銷控罪,其女兒林佩賢及兒子林偉聰則因虛報與外婆同住,向房署訛稱照顧外婆及與她同住,藉此透過長者配屋計劃獲優先分配公屋,最終獲編配一個秀茂坪南邨的公屋單位,但其外婆未曾入住該公屋單位,而是在安老院居住至離世,二人被起訴,林佩賢其後獲撤銷控罪,林偉聰早前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林偉聰曾辯稱,申請公屋是母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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