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城中學舍計劃,鼓勵市場把現有商廈改裝為學生宿舍。
政府上月推出的城中學舍計劃,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計劃是對症下藥,多方面拆牆鬆綁,鼓勵市場以自資和私營方式把現有商廈改裝為學生宿舍。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指,制定計劃細節時已考慮業界和院校實際運作,提供彈性的同時亦設有合適框架保障宿生利益。
香港測量師學會土地政策小組主席劉振江指出,以往如要將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幾乎是不可行,因以往學生宿舍只可以被歸類為住宿機構用途,將商廈改裝宿舍,須向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甚或改劃土地用途地帶。商廈地積比和上蓋面積上限較「住用建築物」的學生宿舍寬鬆,改裝商廈成為學生宿舍,往往會出現「過剩樓面面積」,發展商需要拆除一些樓層,在技術和成本上均有一定困難。
甯漢豪在網誌表示,考慮到業界所面對的困難,城中學舍計劃對症下藥,建立清晰、易於遵循,而且具成本效益的運作框架,鼓勵市場將商廈改裝成為學生宿舍。這是推廣「留學香港」品牌的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是做好配套及增加容量。
可保留原有總樓面面積
發展局項目辦總監周文康於網誌稱,城規會已擴闊城規制度下「酒店」用途的定義,涵蓋計劃下合資格學生宿舍,這些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事前毋須進行任何規劃程序,改裝後「酒店」或商廈的原有總樓面面積亦可保留。此外,改裝前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設施(例如停車位),亦可繼續獲豁免,而發展商/營辦商亦可靈活改裝這些設施成為支援宿舍用途的設施,如健身室、自修室等。
須符合住用建築物天然照明通風標準
周文康說,當局要求學生宿舍須符合一向適用於住用建築物的天然照明與通風標準,如須設置足夠面積的窗戶、宿舍房間任何部分距離窗戶不得多於9米等,規定與持牌酒店基本上相同。計劃下,大部分列明作非工業用途的地契,可在毋須改契或補地價的情況下作學生宿舍之用。
除了在土地、建築制度拆牆鬆綁,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表示,制定計劃細節時已考慮業界和院校實際運作,提供彈性的同時亦設有合適框架保障宿生利益;如申請人可以是私人發展商、院校,又或兩者合作共同作出申請。計劃下的宿舍可以選擇自行在市場上招收宿生,或靈活與不同專上院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