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8月青葵公路發生的車禍,肇事七人車司機醉駕撞傷1名鐵騎士後不顧而去,更登上一輛經過的私家車上並自稱是三合會成員,威脅該車司機載他離開現場,鐵騎士最終不治,七人車司機案發翌日被捕。38歲被告郭栢林早前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等5罪,今被判入獄40個月,停牌10年。
法官判刑指,被告當時醉酒情況下仍駕駛了11公里,撞車前一刻至少超速約50公里。他於事發後沒有留在現場,不顧鐵騎士的死活,更路經過的司機自稱是三合會成員,籍以使對方載他逃離現場,又沒有報警,亦是在沒有第三保的情況下駕駛車輛。法官提醒被告,停牌期駕駛後果可以非常嚴重,可被判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