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今日起生效,由每小時32.5元調升至34.5元。
勞工處指出,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他們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惟法定最低工資不適用於留宿家庭傭工(不論傭工的性別、種族及國籍)及《最低工資條例》訂明的實習學員和工作經驗學員,以及《僱傭條例》所不適用的人士。
此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亦自今日起由13,300元提高至14,100元。當工資期須支付的工資少於每月14,100元時,僱主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紀錄。有關法定最低工資的查詢,可致電24小時電話查詢熱線2717 1771(由「1823」接聽)。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亦有提供法定最低工資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