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施維說,任何納稅人,不論公司、個人或行業,都有機會被稅務局邀請做稅務覆核或審計。(港台圖片)
稅務局局長陳施維表示,任何納稅人,不論公司、個人或行業,都有機會被稅務局邀請做稅務覆核或審計,稅務局亦有既定程序處理覆核,而且統一運用於所有納稅人,不會有部分納稅人出現特別處理方式。
有關評估並非最終結果
陳施維出席一個活動時回應傳媒問到有記者及傳媒機構指,被稅務局覆查多年前的稅務,而全年實際入息與局方估算有差異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重申局方在處理稅務覆核或審計時,有一些基本原則,過程中涉及好多不同步驟,要搜集不同資料,亦要作出評估,有關評估是基於局方搜集到的資料,根據事實和法例作出,但強調有關評估並非最終結果,他表示,對於有關評稅的個案,納稅人有權提出反對或提供資料供局方評估,若局方看完資料後,發現稅款可降低,便會作出修正,強調整個過程都是透明、公平、公開。
出席同一活動的香港稅務學會會長石詠文指出,香港稅制對每名納稅人都有相同對待,如果有納稅人發現收入與稅局的評估有出入,當中其中一個可能是因為不認識稅例而出現少報的情況,但她強調本港稅制一直行之有效,而且具有公平的上訴機制。納稅人如果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以在稅務局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的一個月內提出反對,在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會要求納稅人補交資料,通常在1至3個月內會有初步覆核結果。但如果在這個階段仍未能尋求共識,納稅人就要先繳交稅款,再進行下一步程序。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歐振興指出,香港稅制簡單、稅率低,稅務局不時會抽查,每年處理的個案應該不少,針對評稅金額有差距的問題,他認為最重要是有文件及帳目等證據支持,因此他提醒納稅人,最好保留過去7年的收入、捐款收據等紀錄,如被稅務局抽查可提供作證明。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