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就非常父母男嬰Danny頒布3年保護令,期間由社署看管。(資料圖片)
「非常父母」在港分娩誕下幼子Danny後,因一度拒交DNA樣本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Danny其後交社署照顧。社署就Danny保護令案件,今日(26日)於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閉門聆訊。Danny父親曾先生散庭後透露,法庭頒布為期3年的保護令,期間Danny交由社署看管。
質疑社署無審視Danny的適應性和需要
曾先生指,曾向社署提出定期帶Danny檢查身體等多項措施,但社署和法庭基於「將來會有風險影響Danny福利」,例如不接受自願性的醫療而拒絕。他受訪時一度哽咽,指Danny本來健康狀況良好,但被社署接管後3星期後患上高燒,直至父母照顧後才退燒,質疑所謂專業治療不及父母的照顧,認為社署沒有審視Danny的適應性和需要,只關注未來的風險而不理會現時情況。
社署安排Danny留宿幼兒中心
社署回應表示,自上月底得悉該名男嬰的資訊後高度關注事件,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主動接觸有關家庭,並採取聯合行動,安排男嬰到醫院接受檢查及評估。為了保障男嬰的福祉,社署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由專業人員照顧。
法庭今日已就有關個案進行聆訊並發出為期三年的保護令,由社署安排該名男嬰於現時的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的照顧,並根據法庭命令執行男嬰的福利計劃和照顧安排。社署亦會為男嬰的家庭提供適切支援和輔導,並會適時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
Danny父母早前表示,社署召開「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後,評估Danny個案屬「高風險、已成立的疏忽照顧」,並列出5項潛在風險,建議法庭繼續將Danny安置於收容所以作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