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滅鼠隊被指養老鼠「交數」 食環署:已要求糾正及發口頭警告
食環署葵涌的外判滅鼠隊被指每日收集到的活鼠,有時並非全數即時送往垃圾收集站處理,而是運到區內遊樂場的山邊老鼠籠內,以物品作遮擋並切蘋果餵養,被質疑是否為「追KPI」飼養老鼠交數。食環署在社交平台表示高度重視事件,並已就承辦商今次嚴重違規行為採取果斷跟進措施。署方指,承辦商員工沒有按既定程序妥善暫存鼠籠、沒有於捕獲活鼠當天將其運往指定地點以人道方式處置,此舉已構成嚴重違約,食環署已向承辦商發出「嚴重失責通知書」。
食環署相信今次屬於個別事件,但亦會加強對暫存鼠籠及處理捕獲活鼠的突擊檢查,以及檢視其他服務承辦商的管理安排,另已指令承辦商加強員工培訓。食環署強調,對任何承辦商違規情況絕不容忍,若違規情況屬實會果斷出手,杜絕違規行為。
沒有就滅鼠數量設定具體要求
周三食環署回覆傳媒查詢表示,接獲查詢後憑當時掌握的資料及實地視察,發現承辦商前線員工為一時便利而不當存放老鼠籠,已即時要求承辦商糾正及向其發出口頭警告,但未有交代滅鼠隊以食物餵飼老鼠的原因。署方指,沒有就滅鼠數量設定具體要求,與承辦商簽訂的合約中訂明所需防治鼠患工作的服務範圍、工作要求和服務表現標準,包括根據獲批核的每日工作計劃和指引執行防治鼠患工作。承辦商亦須妥善記錄相關工作詳情,包括捕獲活鼠和死鼠的數目、地點及處理方法,並提交書面報告和照片紀錄,如捕獲活鼠須按既定程序妥善及人道地處置。
食環署已指令承辦商必須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妥善存放相關物品,並停止在涉事地點存放老鼠籠及進行清潔和消毒。署方會繼續採取措施監察承辦商的工作表現和成效,如發現承辦商有違規、失責行為或沒有按照合約條文提供相關服務,定必按合約規定嚴肅處理,包括發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有關服務表現紀錄亦會影響投標者日後競投署方的合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