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李慧琼指出議員為民發聲,責無旁貸,但發聲價值應重質素而非次數。
今屆立法會議員上任逾7個月,有傳媒近日統計議員在法案、事務及小組委員會的發言次數,點名至少17名議員在部分會議「零發言」。立法會主席李慧琼指出議員為民發聲,責無旁貸,但發聲價值應重質素而非次數。
李慧琼在報章撰文回應,認為有關報道未有全面反映立法會實際運作,容易令公眾誤解部分議員的表現。她解釋在會議上是否發言、發言次數多寡,往往基於不同考量,實際上《議事規則》並不鼓勵議員重複發言,她主持會議亦不時提醒議員不應重複自己或他人的論點。
「看不見的工作」更繁重
李慧琼希望公眾理解,議員在公開會議上沒有發言,不一定代表在會議外沒有參與審議工作。議員可透過書面質詢、提交意見書、約見官員等多種方式表達意見。議員日常還需會見許多持份者,處理大量求助及申訴個案,進行實地調研考察,出席各類官方、業界及社區活動等。李慧琼形容這些「看不見的工作」,其繁重程度可說比螢光幕上看得見的會議討論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於衡量議員表現最客觀的準則,李慧琼認為應是代議與監督的實效,包括能否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議、能否有效協助或推動政府改善施政等。她亦正與立法會秘書處研究改善委員會運作機制,希望強化委員會的政策整合能力與成果監察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