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出版:2026-Aug-10 16:24
更新:2026-Aug-10 16:24

網上籲公開非禮案事主資料判囚兩周 30歲男上訴得直改判緩刑兩年

分享:
網上籲公開非禮案事主資料判囚兩周,30歲男上訴得直改判緩刑兩年。(資料圖片)

網上籲公開非禮案事主資料判囚兩周,30歲男上訴得直改判緩刑兩年。(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前年在網上平台發文,要求網民披露受匿名令保護的非禮案女事主個人資料,被判囚2個月,但他不服刑罰過重提上訴。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今日(10)頒判詞指,涉案留言只吸引了6個「讚」,女事主個人資料最終沒有被公開,最終裁定上訴得直,改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上訴人陳奕霖(30),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判囚2個月。他其後提出上訴,認為原審裁判官錯誤地拒絕考慮緩刑或社會服務令、拒絕接納上訴人情況屬一時失言,認為本案判刑明顯過重,與另外兩名同帖同罪被告的判刑存在極大差異。

留言只吸引了6個「讚」

張官頒下判詞指,裁判官須詳細考慮案情、受害人情況、公眾利益及阻嚇需要,最後才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因此拒絕考慮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並非有錯。張官認為,上訴人不是在不知情下偶然及碰巧發布留言,亦非在與他人閒談時一時衝動說出有關說話,強調本案挑戰及干擾法庭執行公義,影響公眾利益、法治及公眾對司法的信心,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防止同類行為,認同即時監禁是適當的判刑選擇。考慮到上訴人認罪、有良好背景、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涉案留言只吸引了6個「讚」、沒有證據顯示其留言引致其他人回應等,認為可考慮以緩刑方式處理,最終裁定上訴得直,改判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HCMA315/2025

ChatGPT勿亂用,5類資料勿告訴AI|(am730製圖) ChatGPT勿亂用,5類資料勿告訴AI|企業資訊(am730製圖) ChatGPT勿亂用,5類資料勿告訴AI|醫療資料(am730製圖) ChatGPT勿亂用,5類資料勿告訴AI|帳號與密碼(am730製圖) ChatGPT勿亂用,5類資料勿告訴AI|個人資訊(am730製圖) ChatGPT勿亂用,5類資料勿告訴AI|金融帳戶(am730製圖)

ADVERTISEMENT

【👇免費註冊新會員 送海洋公園門票👇】

ad

恭喜你!獲取1分 !

更多積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