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內地漁民傀儡戶口「洗黑錢」千萬,加監判囚50個月。
警方於2024年3月及9月分別接獲兩宗報案,兩名海外受害人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訛稱自己是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賬戶。受害人其後按指示,將款項轉入不同銀行戶口進行所謂的投資。最後,兩名受害人發現自己無法提取虛假投資戶口內顯示的利潤,始知道受騙。該兩名受害人合共損失超過1,300萬港元,其中約447萬港元被存入一本地銀行傀儡戶口。
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拘捕一名35歲、報稱為漁民的內地男子,他是涉案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分析發現,該名男子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透過本地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警方落案起訴該名戶口持有人,案件今日(26日)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名,並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警方就被告的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加重20%刑期,最終被判監禁5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