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六旬男侍應涉於巴士上用飛機杯搖晃下體,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案件今日(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屆時聽取被告答辯及作審前覆核,另預留11月24至27日進行4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以3,000元保釋。
61歲被告楊惠文,報稱侍應,被控在2026年2月23日,在近沙田翠擁華庭,城巴VX6288(路線581往西沙方向)上,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用飛機杯搖晃自己的陰莖。
庭上透露,被告在警誡下有口頭招認,辯方對此有爭議,被告擬作供。控方有5名證人,另為證人申請在屏風後作供及使用特別通道獲批。
案件編號:STCC150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