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園淋浴間內偷拍男子淋浴,會計人員認罪判15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一名男會計人員涉在公園男更衣室內,以手機偷拍另一名男子洗澡,事主當場揭發並刪除涉案影片,他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今日(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接納感化官建議給予一次機會,最終判處15個月感化令。
被告劉俊輝(31歲),承認於今年7月26日,在黃大仙摩士三號公園男更衣室中拍攝男子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處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案情指,男事主X當晚在更衣室淋浴間內洗澡時,留意到有一個袋放在門縫下,因覺可疑遂檢查,發現一部正在錄影的手機,而鏡頭朝向自己。X隨即停止錄影並到淋浴間外質問被告,被告應要求提供密碼解鎖手機,X在手機內發現一段長2分36秒的影片,一開始拍攝到被告的容貌,之後掃過更衣區和淋浴區,並拍攝到裸體的X,最終停於X拾起袋子,隨後X將影片傳送到自己的手機,並刪除被告手機內的影片。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在進一步錄影會面中承認偷拍,並表示最近失業因一時衝動而犯案。
官直言「窺淫案判監㗎」
辯方補充求情指,被告早前主動接受快速驗尿測試,顯示對毒品呈陰性反應,亦已參加社區戒毒計劃,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鄭官直言「窺淫案判監㗎」,雖然本案有別於男士偷拍女士,但判刑基礎一樣,惟認為報告建議合適,可以給予一次機會,最終判處15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KCCC2355/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