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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6:47:33

9個月男嬰住所昏迷不治警父判囚 被高院駁回上訴後再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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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男嬰住所昏迷不治警父判囚,被高院駁回上訴後再向終院申上訴許可。(資料圖片)

前男警2019年在家中照顧9個月大的兒子時,以冷氣被蓋著男嬰頭部導致昏迷不治。涉案男子早前被判囚14個月,其後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月駁回其定罪及刑罰上訴、維持原判。終審法院網頁顯示,上訴人正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排期聆訊。

上訴許可申請人蔣定邦(42歲),報稱自己任「其他職業」。他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他於2018121日至2019219日,在九龍油翠苑漾美閣一單位,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約 9 個月大的蔣天晴,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蔣天晴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經審訊後,被判囚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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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上月31日被駁回及維持原判。高院暫委法官李俊文指,控方不爭議上訴人愛錫男嬰,而是指他明知有風險仍冒險行事,且憑常識皆知,其做法會導致男嬰受不必要的苦楚。對於原審稱上訴人不可能不知其行為有機會令男嬰缺氧,但仍藉此減低其哭叫聲令自己安睡,判詞認為有關裁定沒可批評之處,又批評上訴人稱為了「遮光」把被子蓋過男嬰頭部的說法,不但危險亦根本違反常理。

案件編號:FAMC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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