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車cam L香港群組圖片)](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2024-05/27Wfgg2dYsUMiTk9XXlj0ZY5zB3X7QnZbP081Gz9PNQ.jpg?h=31b97408&itok=S-rPfuts)
(車cam L(香港群組)圖片)
早前社交平台有影片流傳,天水圍天壇街一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接載三名孩童,期間4人均沒有佩戴頭盔,違反交通燈號橫過天瑞路,引起網上熱議。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追查後,今午(27日)下午約2時半於天水圍區拘捕一名34歲本地女子,她涉及危險駕駛等8宗罪,並檢獲涉案電動單車。
女事主須於下月底向警方報到
女事主所涉8宗罪包括「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她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底向警方報到。
![Ad Block](/assets/v2/img/ui/代替網上廣告_300_250px.jpg)
警方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警方又提醒執法行動仍在進行,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及遵守其他交通規則,以免危害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