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瑞松涉嫌貪污、受賄案一審宣判處死刑,緩期2年。(央視)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譚瑞松涉嫌貪污、受賄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訊息案一審宣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訊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對譚瑞松貪污犯罪所得財物返還被害單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內幕交易違法所得。
經審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10年,譚瑞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8,993萬元;1998年至2024年,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6.13億餘元。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鑑於譚瑞松案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事實和部分受賄、內幕交易等事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作出死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