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藤宇川的友人在其失蹤後曾在社交媒體尋人。(網上圖片)
一名華裔青年,在日本靜岡縣被投入湖中殺害的案件,被告的23歲男子堀內音緒被判囚17年,在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後,男子放棄了再上訴機會。
當時17歲的華裔青年齊藤宇川(中文名宋宇川),在2024年2月,被堀內掉棄在靜岡縣的濱名湖中,導致青年溺斃。案件去年一審判堀內罪成,判囚17年。不過堀內之後提出上訴,東京高等法院在上月指出,地方法院最初認為堀內的殺人意圖強烈沒有錯誤,故此駁回堀內的上訴,維持17年刑期。據日本媒體報道,原定在4月1日提出最高法院上訴的期限屆滿,堀內的律師未有提出上訴,因此堀內需要服刑17年。
案件指出,當時該華人青年疑因為伕感情問題,被3名青年帶出外,並將他禁錮在車上進行毆打。其後他們將齊藤掉入濱名湖,警察指在投入湖之前齊藤仍然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