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經理6年「穿櫃桶底」近6350萬元,認罪判囚8年。(資料圖片)
一名女會計經理涉嫌在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虧空公款近6350萬元,案件今日(22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時指,女被告嚴重違反僱主信任,有計劃地長期濫用職權,考慮到涉案金額龐大,雖然承諾還錢但未能履行,最終僅接納其認罪可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最終判囚8年。
被告李翠英(46歲),承認7項盜竊罪,指她於2017年8月至2023年12月,偷取利泰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的款項,合共6,348萬多元。案情指,被告於2016手8月受聘於利泰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任職會計經理。若該公司透過網上理財,向銀行發出指示進行轉帳時,需要使用兩個保安編碼器。被告獲發其中一個編碼器,同時趁公司前銷售統籌下班及離職後,從其座位取得保安編碼器,從而發出轉帳指示偷取公款,又利用假收據訛稱向內地客戶支付款項,實際上轉帳至友人戶口。
直至2023年12月初,老闆發現公司沒有足夠資金支付貨款,被告經查問下指大筆款項已作定期存款,老闆便要求被告取消定期存款,被告則訛稱跟銀行商討豁免罰款以拖延時間,其後失聯。事後,被告透過微信向老闆承認已挪用公司1,500至2,000萬元供個人使用,另承諾會還款,希望老闆讓她繼續留任工作及不要報案,老闆同意。
現正申請破產無力還款
被告在同月11日重回公司工作,採購經理知悉被告虧空公款後,建議趁她下班時複製其電腦紀錄,但發現桌上電腦的硬碟已被移除,被告亦未能遵守承諾還款,公司遂報警。她在同月20日被捕,警誡下稱她已破產,她與前夫、兒子及女兒同住,以朋友名義租用月租35,000元的單位,又承認把偷取款項用以支付租金、兒子留學費用、家人的醫療或手術費用及日常雜費等。庭上透露,被告自還押後出現焦慮及抑鬱症狀,表明被告無力還款予公司,現正申請破產。
案件編號:HCCC336/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