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業聯會宣布推出「危疾定義標準化最佳行業準則」。
為增加市場透明度及清晰度保障消費者權益,香港保險業聯會宣布推出「危疾定義標準化最佳行業準則」,以加強合約定義的清晰度及確保危疾定義。保聯人壽業務營運及風險管理工作小組主席李紫蘭表示,危疾原意針對死亡率及嚴重性高等的重大疾病,惟隨著醫療檢測技術進步,現今部分疾病被發現時僅屬早期,並導致坊間對理賠標準的爭議,因此有必要與時並進更新患上危疾的定義,反映最新醫療標準,減低市場爭拗。
參考不同年齡、性別的索償個案,聯會將16項危疾及5項早期危疾病況作出標準化定義,其中包括重大癌症、嚴重心臟病、以及中風並導致永久性神經功能缺損。而斷定疾病是否符合賠償準則則會以「日常生活活動」為基準,即自行進食、如廁等。同時,新標準對亦部分疾病名稱作出優化,以便更清晰地說明保障範圍。
以癌症為例,根據準則,癌症是指惡性腫瘤,其特徵為惡性細胞不受控制地增生並侵犯正常組織。「重大癌症」一詞包括但不限於白血病、淋巴瘤(不包括皮膚淋巴瘤)及惡性肉瘤。病況必須由註冊病理學專科醫生或腫瘤科專科醫生根據切除後的最終組織病理學報告作出明確的診斷。而癌前病變、非侵襲性癌或原位癌的腫瘤等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李紫蘭強調,保聯危疾保險標準化沒有監管效力,保險公司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惟符合標準的產品會獲認證。為保持市場彈性,保險公司亦可自行提供額外的危疾保障。而聯會將定期進行全面檢討,以配合醫療及其他重大發展如有需要,亦會針對特定條款進行臨時檢視及更新,保持保費中立,以減輕對定價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認證僅適用於全新危疾產品,現有危疾保單不會被列入新準則。
李紫蘭指,雖然標準並非強制性,惟起草時已經充分與包括消委會、保監局、立法會議員、及保險業界等在內的持份者溝通,並得到正面回應。考慮到業界需要進行中介教育、文件審批、系統更新等操作,聯會將適用生效日期定於今年9月1日,惟保險公司可提早採用新準則以推出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