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政府資助青年宿舍數目未達標。(資料圖片)
審計署今日(29日)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當中提到政府資助興建青年宿舍的多項問題,包括單位數目未達標、以較高費用採購家具設備等,並針對各項問題提出有關建議。
落成時間較預計日期長3至11年
政府於2012年向立法會表示,視乎非政府機構的執行能力,首輪目標是提供3,000個住宿單位。截至去年年底,只有1,326個宿舍單位已落成和正在營運,而包括正在進行建造及施工前期工序的宿舍亦只有共2,877個單位。報告中提到,進行青年宿舍項目需時偏長,其中5間青年宿舍落成所需的時間較各自原本預計落成日期長了3至11年,或以尋求建造工程撥款批准的相關文件所載的修訂預計落成日期計算,落成所需的時間長了最多2.5年,亦有宿舍因民青局未為其建造工程尋求撥款批准,未訂明落成時限。審計署的審查發現,有宿舍敲定《協議》需時偏長、相關部門延遲決算項目帳目,亦有宿舍的施工前期工序需時偏長等。
主要工程合約另行招標採購
另外,有宿舍的一些家具及設備以相對高的費用採購,一份2020年批出的合約中,機構以903,200元採購78部浴室暖風機,包括暖風機的供應、每部9,400元的運送及安裝費用,以及17萬元相關預備工作和雜項的一筆過費用。審計署研究發現,以零售價格計算,一部相同型號的浴室暖風機的供應、運送及安裝費用,在2016年12月時約為2,300元,而在2021年1月時則約為1,900元。在2018年的主要工程合約中,該機構以886,508元為宿舍單位採購家具及設備,但翌年不在主要工程合約下採購,而是另行招標採購。在評審標書後,於2020年以3,506,546元把一份家具及設備合約批予承辦商。審計署揀選兩份合約下採購的部分項目進行審查,發現透過 2020年採購的家具及設備,平均費用高於 2018年5月的主要工程合約所載的單價。
應檢視3000個宿舍單位目標
報告中建議,民青局應檢視提供3,000個宿舍單位的目標,並視乎非政府機構的執行能力,採取措施,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加快推行已核准的青年宿舍項目,同時須加強監察青年宿舍的興建進度,確保宿舍適時落成;要求非政府機構加強監察處理青年宿舍宿位申請的適時程度,當中參考審計署發現到的情況,並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等,民青局局長同意。
審計署又針對非政府機構的採購程序建議,在徵求批准採用局限性招標程序時,須解釋擬訂備選名單的方法,尤其是篩選準則,以及所有獲考慮的承辦商的專業能力和經驗,另外鼓勵政府決策局或部門進行市場研究,並把獲推薦採納的投標價與招標前預算及以往相類合約作比較,以及需要考慮把物流署的指引加入非政府機構的採購指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