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作劇」於同學家中浴室偷裝攝錄鏡頭,18歲男生還押候懲。(資料圖片)
一名男生去年到同學家中晚飯時,擅自在浴室內安裝攝錄鏡頭,同學母親事後揭發事件及報警,涉案男生今日(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等。
被告梁逸晞(18歲),承認一項窺淫罪。案情指,被告和事主案發時為同學,去年5月受事主邀請到其將軍澳住所吃晚飯,期間擅自在浴室內安裝攝錄鏡頭。兩日後,事主母親發現鏡頭並報警。警方隨後拘捕被告,他在家長陪同下接受警誡承認為「惡作劇」犯案;涉案攝錄鏡頭當晚因電量不足而關閉,故沒有拍攝到任何私密影像。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意拍攝私密影像,鍾官認為鏡頭沒有拍攝到私密影像只是僥倖,並不接納有關說法,又指案情嚴重,非常有可能判處監禁式刑罰,決定先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心理及精神醫生科報告,另考慮到辯方求情,再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KTCC211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