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為男嬰申請人身保護令(蘇文傑攝)
「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涉嫌疏忽照顧男嬰Danny,法院早前宣判3年保護令,由社署照顧男嬰。不過,兩人認為社署無保障Danny免受不人道對待,入稟高等法院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案件今日上午審理,兩人指對今次訴訟信心不大,如敗訴會爭取上訴。
兩人今早在高等法院外見記者,指他們每周只容許探視Danny兩次,缺乏法律授權、是違法行為。曾先生指三個月大的嬰兒極需要持續的家庭照顧,包括母乳餵哺、頻繁的肌膚接觸、哭泣時獲即時安撫。
憂兒子身心健康有負面影響
曾先生提到以往Danny在家中,能夠獲得即時的安慰與照顧。但在最近幾次的醫院探視中,Danny一看到他們便情緒激動、哭泣不止。他們擔心讓Danny長期由社署照顧,會對其身心健康與發育造成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