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就巴拿馬當局撤銷公司在當地兩個港口的經營權並接管碼頭,啟動仲裁程序,向巴拿馬索償超過15億美元。 (資料圖片)
長和就巴拿馬當局撤銷公司在當地兩個港口的經營權並接管碼頭,啟動仲裁程序,向巴拿馬索償超過15億美元。
長和發新聞稿,指巴拿馬政府違反投資保護條約,推翻長和在當地受法律保護的特許經營權,並強行接管公司兩個貨櫃碼頭,沒收物業、設備、技術、員工、專有及受法律保護的文件和資料, 令長和蒙受巨大損失。
批評巴拿馬已淪為風險國家 漠視法治
長和指,公司在發出條約爭議通知後超過6個月,巴拿馬才進行了一次徒具形式的磋商會議,且從未提出任何賠償或解決方案,批評巴拿馬已淪為風險國家,漠視法治、公司法人地位、合約當事方範圍、仲裁協議適用範圍、條約權利和爭議解決機制,因此就巴拿馬違反條約責任和國際法啟動仲裁程序和索償。
長和又指,巴拿馬無視公司法人地位及特許經營合約適用範圍,曾企圖迫使長和的仲裁,納入子公司巴拿馬港口公司啟動的合約仲裁,但最終失敗,批評巴拿馬不斷散播不實言論,公司將繼續尋求解決方案,並永久保留一切權利。









